貫徹執行國家推薦標準《招標代理服務規范》 推動招標投標行業高質量發展
編前:國家推薦性標準《招標代理服務規范》(GB/T 38357-2019)已于2019年12月31日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正式批準發布實施。中國招標投標協會任瓏會長在《招標采購管理》雜志2020年1月刊上發表了《貫徹執行國家推薦標準<招標代理服務規范> 推動招標投標行業高質量發展》的署名文章。
貫徹執行國家推薦標準《招標代理服務規范》 推動招標投標行業高質量發展
——中國招標投標協會會長 任瓏
中國招標投標協會和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牽頭編制的國家推薦性標準《招標代理服務規范》(GB/T 38357-2019,以下簡稱:《規范》)已于2019年12月31日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正式批準發布實施。《規范》的發布實施使我國有了第一部招標代理服務國家標準,彌補了國內外在此領域的標準空白,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以來,招標代理行業取得了迅速發展,為工程建設領域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技術、經濟、政策法規咨詢服務。隨著招標代理資質和服務收費標準的取消放開,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試點推開、“互聯網+”招標采購的全面推行、BIM、區塊鏈等技術革新的深入應用,招標代理行業迎來了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行業亟需統一的專業服務標準,引導招標代理服務專業化、標準化、規范化,提升招標采購代理行業整體服務水平和質量。
《規范》規定了招標代理服務的術語與定義、基本要求、服務階段與內容、服務提供、服務評價與改進,適用于招標代理機構開展工程、貨物、服務等各類項目招標代理服務,也可用于外部組織對招標代理服務的評價或認證。
《規范》遵循規范性、適用性、前瞻性原則。一是《規范》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符合規范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開展工程、貨物、服務等各類項目招標代理服務行為要求,并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基礎上結合操作實踐進行了細化,明確了招標代理機構在招標代理服務各個階段中做什么、怎么做、做得好。二是《規范》充分考慮招標代理企業的實際情況,結合為招標人和招標項目提供專業化、精細化、系統化、規范化和標準化服務的實際需求,確定相關技術要求。三是《規范》積極適應國家電子招標投標發展方向和趨勢,明確了電子招標投標環境下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具體要求。四是《規范》為適應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發展趨勢,除常規服務內容外,增加了招標代理機構可提供的與全過程工程咨詢相關的增值服務內容。五是《規范》總結企業集團在集中招標實踐過程中的創新經驗,補充了集中招標的定義和集中招標模式下招標代理服務要求。
《規范》作為國家推薦性標準,是國家對招標代理行業的基本要求,是招標代理企業和從業人員開展招標代理服務的行為準則。下一步,中招協將在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指導協調下,全面推廣《規范》的貫徹執行,并且將以《規范》為基礎,制定完善團體標準,引導制定企業標準,培育行業“領跑者”企業,推動招標投標行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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