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在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等重點領域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提出創新信用監管,加快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諾制度。全面建立企業信用狀況綜合評價體系,以信用風險為導向優化配置監管資源,在食品藥品、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醫療衛生、生態環保、價格、統計、財政性資金使用等重點領域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深入開展專項治理,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領域誠信缺失問題。
《意見》強調打造誠信消費投資環境。鼓勵探索運用信用手段釋放消費潛力,在醫療、養老、家政、旅游、購物等領域實施“信用+”工程。依法打擊制假售假、違法廣告、虛假宣傳等行為,加強預付費消費監管,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失信聯合懲戒;對屢禁不止、屢罰不改的,依法實施市場禁入。加強法治政府、誠信政府建設,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招商引資等活動中依法誠信履約,增強投資者信心。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責任追究制度,完善治理拖欠賬款等行為長效機制。推廣涉企審批告知承諾制。加強司法公信建設,加大推動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義務力度,依法懲治虛假訴訟。
《意見》強調加強國際雙向投資及對外合作信用建設。貫徹實施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健全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力度,保持和提升對外商投資的吸引力。加強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援助等領域信用建設,加強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應用,推廣應用電子證照,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完善境外投資備案核準制度,優化真實性合規性審核,完善對外投資報告制度,完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備案報告管理和特定項目立項管理,將違法違規行為列入信用記錄,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
《意見》還提出強化市場信用約束。充分發揮信用在金融風險識別、監測、管理、處置等環節的作用,建立健全“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的風險防范化解機制。支持金融機構和征信、評級等機構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加強跟蹤監測預警,健全市場化的風險分擔、緩釋、補償機制。堅持“嚴監管、零容忍”,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欺詐發行、虛假陳述、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重大違法案件,加大對侵占挪用基金財產行為的刑事打擊力度。健全債務違約處置機制,依法嚴懲逃廢債行為。加強網絡借貸領域失信懲戒。完善市場退出機制,對資不抵債失去清償能力的企業可依法破產重整或清算,探索建立企業強制退出制度。
來源:中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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